1、知情权:客户有权利对本人的征信报告进行查询;
2、同意权:在第三方机构报送或是查询用户个人征信报告之前需要得到用户的同意;
3、重建信用记录权:用户如有任何不良的信用使用记录都会被登记,但是当用户把不良的信用行为纠正后,系统会予以删除;
4、救济权:客户异议的处理结果不满时可以进行司法公诉;
5、异议权:当客户认为本人的征信报告中在错误时可以提出异议并要求更正。
以上就是征信权利。
征信报告可以分为两种形式,对个人用户而言,其查询的内容属于个人征信报告,而对于企事业单位而言,其查询的属于企业征信报告。一般来说,征信报告是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记载个人信用信息的书面文件。在2020年1月19日之后,第二代征信系统正式上市。新的征信系统修改了征信系统中所有不良记录完全保留的情况,这也就意味着若是用户在还完款且五年中信用保持良好,那么该用户不良的征信记录将在5年后自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