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分为贷记卡和准贷记卡。贷记卡是指持卡人拥有一定的信用额度、可在信用额度内先消费后还款的信用卡;准贷记卡是指持卡人按要求交存一定金额的备用金,当备用金账户余额不足支付时,可在规定的信用额度内透支的准贷记卡。所说的信用卡,一般单指贷记卡。 信用卡简介 信用卡又叫贷记卡,是由商业银行或信用卡公司对信用合格的消费者发行的信用证明。其形式是一张正面印有发卡银行名称、有效期、号码、持卡人姓名等内容,背面有磁条、签名条的卡片。持有信用卡的消费者可以到特约商业服务部门购物或消费,再由银行同商户和持卡人进行结算,持卡人可以在规定额度内透支。 我国有关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有关信用卡规定的解释》)规定的信用卡,是指由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2017年12月1日,《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规范》正式实施,规定信用卡标准英文名为Credit C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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