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保险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一)本人;(二)配偶、子女、父母;(三)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四)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从保险法规定中了解到,如果是给未成年人投保一般应该是其法定监护人(父母),或者具有法定监护权利的人。因此一般情况下,祖辈对无民事行为能力孙辈不具备法律承认的保险利益,在其法定监护人不知情或不同意的情况下,其保险合同无效。不过也有两种情况是可以对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孙辈隔代投保的,一是投保人须符合投保寿险产品的年龄要求;二是投保人须经得被保险人法定监护人(父母)的书面同意,或者被保险人的法定监护人为投保人本人。 从以上内容来看,要想隔代投保,就必须满足以上两个条件,不然保险合同是无效的,并且部分寿险公司对隔代投保的被保险人的年龄也有所要求(一般要求被保险人在10周岁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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