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抵退税的具体计算方法:
1、剔税(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离岸价格*外汇牌价*(增值税率-出口退税率);
2、抵税(计算当期应纳增值税额):当期应纳税额=内销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免抵退税不得免抵税额)-上期末留抵税额;
3、算尺度(计算免抵退税额):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的退税率;
4、比较确定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二)与当期免抵退税额(三)的孰小值;
5、确定免抵税额: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
“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
“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