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发票可以不走公账。
增值税纳税人开具增值税发票后,可以通过银行转账、现金清结、个人垫付等多种方式进行结算,企业之间货款结算并不一定要通过公对公账户,只需在发票备注栏内标明即可。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运输费用,所支付款项的单位,必须与开具抵扣凭证的销货单位、提供劳务的单位一致,才能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否则不予抵扣。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建议用户最好走公账,免得被查,一般不走公账的是不想纳税的,不论开具普票还是专票,只要开票金税系统存在,不走对公账户也必须申报、交税。